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业务办理指引
该业务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无需现场办理,参保人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两种途径。
一、办理条件 (一)参保人申办异地就医后,需在就医地的异地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定病种申办的; (二)参保人申办门诊特定病种后,确因病情需要、在有效期内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或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凭相关材料向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参保人申办门诊特定病种后,需打印门诊特定病种确认结果的。 二、所需材料 参保人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应按不同情形提供如下资料: (一)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登记 1.《门特申请表》原件(由异地备案的二级以上相应级别的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出具) 2.相关检查及确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病情的病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二)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2.个人书面承诺书 (三)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确认结果打印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三、网上办理 (相关界面显示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系统显示为准。) (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gdzwfw.gov.cn/ 2.“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广州市—市医保局”。 3.在搜索栏搜索“门诊特定病种”。 4.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根据申请类型选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登记”、“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或“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确认结果打印”,点击“在线办理”。 5.选择办理情形,下载相关材料范本或空表。 6.按提示填写信息及上传材料,保存并下一步。 7.系统默认需选择办理方式与送件方式,“办理方式”选择任一分中心均不影响业务办理,无需现场办理或者递送相关材料。 (二)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提交申请后,可通过“广州市民网页http://my.gz.gov.cn/web/index.jsp”,按如下方式进行查询: 1.打开网页并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我的办事厅”。 2.找到需查询的业务后,点击“进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