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耳鼻喉科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耳鼻喉科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以院内综合评审比选的方式开展,现发布其公告信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耳鼻喉科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178000元。
三、项目需求
为满足我院眼耳鼻喉科精准化诊疗需求,同时为满足送医送药及义诊活动的使用,现拟采购1套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一)技术要求及参数
1.主机
▲(1)摄像系统:CMOS高清图像传感器;
(2)输出像素:≥200万像素;
(3)水平分辨率:1000TVL,允差为±10%;
▲(4)消光控制:菜单控制消光区域、消光强度、消光灵敏度消除反光;
(5)视频数据输出接口模式包含但不限于DVI、VGA、HDMI等;
(6)扫描系统:逐行扫描;
(7)信噪比:≥50dB;
▲(8)屏幕≥20寸,且摄像、光源、显示器三合一设计,便于携带;
▲(9)具备光源强度调节功能,档位调节数量≥10种;
(10)LED灯工作寿命:≥30000小时;
(11)最大光通量:800Lm,允差±10%;
(12)色温范围:5000k-7000k,允差±10%;
(13)导光束:Φ4.8mm*2500耐高温高压;
(14)内置USB全高清影像存储,一键切换拍照/录像功能;
▲(15)手术模式多种可选,方案数≥10种;
(16)摄像头防水等级:IPX8及以上。
2.鼻窦镜
▲(1)鼻窦镜,直径4mm长度175mm,70度,允差±3%;
(2)视场角≥60°;
(3)视场中心角分辨力:4.20C/(°);
(4)有效景深范围:1~50mm,允差±3%;
(5)有效光度率DM≤1400cd/m²lm,允差±3%;
(6)各角度鼻内镜均有颜色标识,方便临床使用;
(7)镜体材质:不锈钢。
(二)配置清单
四、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售后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售后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售后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中标人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采购人于售后服务期结束后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6.如设备属于国家强制计量或检定的设备,则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国家计量或检定机关所出具的合格证书,采购人可协助中标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但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培训要求
中标人需负责提供设备使用的详细培训计划,对采购人提供操作、保养等方面进行不少于3次的专业培训(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行收取),直至能独立操作,培训工作由中标人安排相关人员在采购人所在地进行,培训时间可在安装、调试工作期间同时进行。
八、报价表
九、递交文件内容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为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项目报价表(报价应包含人工、税金等,提供单价和总价)。
(三)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应当包括质保期、产品品牌、型号、配置、技术参数等信息且翔实可执行。
(四)设备的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提供复印件)。
(五)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六)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备注:上述文件应提供纸质文件1份及PDF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须以投标人名称命名,存储至U盘后随投标资料一并递交,且该U盘不予退还,如不提供视同投标无效)。
十、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做好密封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6:00前递交至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812房,联系人及电话:唐小姐020-84181396-2688。
3.设备参数咨询电话:020-84187600-2609。
附件:1.评分细则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