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妇科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妇科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以院内综合评审比选的方式开展,采购1名供应商,现发布其公告信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妇科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486000元(其中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最高限价300000元、氦氖激光治疗仪最高限价186000元)。
三、项目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妇科综合诊疗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优化科室设备配置,现采购1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1台氦氖激光治疗仪。
(一)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需求参数
1.用途:适用范围为人体组织的汽化、碳化、凝固和照射(提供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2.设备治疗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围绝经期及产后性功能障碍、改善轻中度压力性尿失禁、轻中度阴道松弛、外阴硬化性苔藓、外阴白色病变、瘤样病变VIN/CIN,VAIN等、外阴尖锐湿疣、前庭大腺囊肿、小阴唇整形手术等(提供证明材料);
▲3.激光波长:10.6μm±0.1μm;
4.激光模式:多种模块可选(高阶模),包含但不限于宫颈、阴道、外阴;
5.出光方式:单次、重复、连续式,聚焦光学技术;
6.光斑直径:配合聚焦镜使用时≤0.8mm,配合无聚焦镜使用时≤7mm;
▲7.设备输出功率可调,最大输出功率≥25W(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该项不得分);
8.导光系统:7关节重锤式或者扭簧式导光关节臂;
9.光束控制技术:具备微聚焦技术的超高斯光斑;
10.光斑技术:微聚焦阵列光斑技术,采用多点微聚焦透镜,确保每一束激光的能量及物理特性一致;
★11.激光刀头:与设备配套使用的激光刀头需在该设备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同步体现,保障使用安全、有效(提供器械注册证);
12.可适配器包含但不限于宫颈刀头、外阴治疗刀头、阴道治疗刀头等;
13.阴道治疗刀头:采用密闭套筒式设计,保证光路洁净,保证激光稳定的工作环境,确保输出能量是作用到黏膜的能量;
▲14.各类治疗刀头符合生物相容性(提供具备生物相容性的检测报告);
▲15.使用期限≥10年。(提供证明材料)
(二)单台配置清单:
(三)氦氖激光治疗仪需求参数
1.产品适用于体表穴位的照射治疗,如外阴疾病、阴道疾病、宫颈疾病的照射,以达到治疗目的(提供证明材料);
2.作用机理:通过激光能量的吸收和转化,实现阴道黏膜的修复、增殖;
3.激光终端、光纤终端输出功率可调,最大输出功率≥35mW;
4.激光扩束镜筒终端输出功率可调,最大输出功率≥35mW,光斑大小可调,最大10cm;
5.系统模式:定时及连续输出;
6.激光功率稳定性:±10%以内,激光功率复现性:±10%以内;
7.体表手具:配备多关节支臂及保护罩;
▲8.配备宫颈、阴道穴位照射光纤,直径≥21mm,可重复灭菌,低温等离子消毒;
▲9.手具出光:360度出光,配备一出七穴位光纤;
10.手具出光口密闭并可重复消毒,避免污染;
11.激光光纤:多种规格光纤可选;
▲12.照射范围:导光体长度≥40mm照射;
13.设备具备开机自检,内置系统报错功能;
14.使用期限≥10年(提供证明材料)。
(四)单台配置清单:
四、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等货物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售后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售后质保期和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售后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无偿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4.若中标人在到场后48小时内仍无法修复故障,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情况,支持24小时内无偿提供与故障设备同品牌、同型号或主要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设备的备用机供采购人临时使用,直至原设备修复为止。备用机送达前的延误及备用机使用期间的物流、调试等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中标人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采购人于售后服务期结束后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对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响应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6.如设备属于国家强制计量或检定的设备,则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国家计量或检定机关所出具的合格证书,采购人可协助中标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但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培训要求
1.中标人须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及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人所在地提供不少于3次(含)的现场专业培训。培训可与安装、调试工作交叉进行,但不得以安装调试为由压缩培训时长或降低培训质量。
2.培训内容须涵盖设备的日常操作流程、参数设置、常规保养维护、故障预警与排查、紧急停机处理等,确保采购人操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设备使用规范。
3.中标人须确保采购人指定操作人员经培训后达到独立、熟练操作设备的水平。若指定操作人员经培训后仍无法独立、熟练操作设备,采购人有权增加培训次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须在首次培训前,向采购人提供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纸质版操作手册及保养指南,以便存档和内部转训。
5.培训方案实施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含讲师差旅、资料制作、考核耗材等)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八、报价表
备注:附表列明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质保期等相关信息。
九、评审规则及中标候选人确定规则
1.本项目实行异常低分审查。对于供应商技术或商务得分低于采购文件技术或商务总分值30%的,评审委员会重点开展串通投标审查,并按规定处理,评审报告记录相关审查结果、理由及处理结果,存入项目档案。
2.中标候选人确定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比选方式,结合供应商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资质实力、售后服务方案、履约能力等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20%以上(含20%)的,本项目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上述报价差异情况进行重点复核,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复核意见。
(3)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时,若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故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5.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十一、递交文件内容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为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项目报价表(报价应包含人工、税金等)。
(三)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应当包括质保期、产品品牌、型号、配置、技术参数等信息且翔实可执行。
(四)设备的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提供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七)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备注:上述文件应提供纸质文件1份及PDF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须以投标人名称命名,存储至U盘后随投标资料一并递交,且该U盘不予退还,如不提供视同投标无效)。
十二、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做好密封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16:00前递交至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812房,联系人:唐小姐,电话:020-84181396-2688。
3.设备参数咨询电话:020-84187600-2609。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