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信息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便携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日期:2026-09-04 来源:本网 阅读量:-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便携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以院内综合评审比选的方式开展,公开择优选定1名供应商,现发布其公告信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便携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135000元。

  三、项目需求

  为提升我院临床营养精准评估能力,满足荣军、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中ICU重症、血透卧床、水肿及儿童等特殊人群的临床营养评估需求,现拟采购便携式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该设备基于多频率生物电阻抗技术,可床旁快速检测细胞内外水分等核心数据,为重症营养评估、慢病管理及干预方案制定提供客观依据。

  (一)技术参数要求

  ▲1.该设备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可用于分析人体脂肪含量、身体水分、基础代谢与体重比等参考数值。

  ▲2.测量方法:生物电阻抗分析法。

  3.测量部位至少支持在5个节段部分进行测量,包含但不限于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

  ▲4.电极要求:支持使用电极片类型≥2种,包含但不限于8点接触式电极、粘贴式电极。其中8点接触式电极,电极片有效面积内任意10mm两点之间的接触阻抗≤0.1Ω(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佐证)。

  ▲5.人体成分计算方法:据实测量,不使用经验估算值,同一人变换性别或年龄,不影响测量结果值。

  6.测量频率:电阻抗(Z)通过不少于6种不同频率(至少包含1kHz、5kHz、50kHz、250kHz、500kHz、1000kHz),允差±1%。

  7.输出电流:≤100μA(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佐证)。

  8.体阻抗测量范围:10Ω~1600Ω,允差±5%。

  9.测量时间:≤60s。

  10.体成分数据输出值:包含但不限于细胞内水分、细胞外水分、蛋白质、无机盐、肌肉量、骨骼肌、体脂肪、总水分、去脂体重、体脂百分比、基础代谢量、体质指数(BMI)、腰臀比、节段分析等。

  11.年龄测量范围:0~99岁,满足多类型人群使用(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佐证)。

  ▲12.测量姿势:支持躺姿、坐姿、站姿等多种测量姿势,满足卧床患者及行动不便患者的检测需求。

  ▲13.设备重量:主机重量≤2kg,轻便易携。

  14.数据报告类型:包含但不限于成人体成分报告、儿童体成分报告、体水分报告。

  15.成人体成分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体重、身高、体脂肪率、脂肪量、去脂体重、肌肉量、无机盐、骨矿物、体水分、BMI、细胞外液、细胞内液、浮肿指数、内脏脂肪等级、腰臀比、基础代谢量、节段肌肉、节段水分、体重控制、肌肉控制、脂肪控制,营养及运动指导建议等。

  16.儿童体成分报告:

  ▲16.1儿童成长评估:至少包含成长曲线图、儿童肥胖指数。

  16.2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体重、身高、体脂肪率、脂肪量、去脂体重、肌肉量、体水分、无机盐、骨矿物、基础代谢量、节段肌肉、体重控制、目标脂肪、脂肪控制,营养及运动指导建议等。

  17.孕期体成分报告:

  ▲17.1孕期体成分动态变化:至少包含孕期体重变化及孕期体重增长目标、孕期体重增长曲线、总孕期体重增长评估、孕期体重/肌肉量/体脂率历史变化图表。

  17.2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体重、身高、体脂肪率、脂肪量、去脂体重、肌肉量、无机盐、骨矿物、体水分、BMI、细胞外液、细胞内液、浮肿指数、基础代谢量、节段肌肉、节段水分、体重控制、肌肉控制、脂肪控制等,营养及运动指导建议。

  18.设备支持存储档案数≥500万例。

  (二)单台配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设备主机(含数据采集、分析、用户管理系统模块)

  1

  套

  2

  工作站(含配套打印设备)

  1

  套

  3

  电源及适配器

  1

  套

  4

  台车

  1

  台

  5

  电极贴片

  100

  片

  6

  电极夹

  4

  套

  7

  便携包

  1

  个

  四、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等货物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售后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售后质保期和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售后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无偿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4.若中标人在到场后48小时内仍无法修复故障,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情况,支持24小时内无偿提供与故障设备同品牌、同型号或主要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设备的备用机供采购人临时使用,直至原设备修复为止。备用机送达前的延误及备用机使用期间的物流、调试等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中标人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采购人于售后服务期结束后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对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响应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6.如设备属于国家强制计量或检定的设备,则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国家计量或检定机关所出具的合格证书,采购人可协助中标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但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培训要求

  1.中标人须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及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人所在地提供不少于3次(含)的现场专业培训。培训可与安装、调试工作交叉进行,但不得以安装调试为由压缩培训时长或降低培训质量。

  2.培训内容须涵盖设备的日常操作流程、参数设置、常规保养维护、故障预警与排查、紧急停机处理等,确保采购人操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设备使用规范。

  3.中标人须确保采购人指定操作人员经培训后达到独立、熟练操作设备的水平。若指定操作人员经培训后仍无法独立、熟练操作设备,采购人有权增加培训次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须在首次培训前,向采购人提供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纸质版操作手册及保养指南,以便存档和内部转训。

  5.培训方案实施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含讲师差旅、资料制作、考核耗材等)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八、报价表

项目名称

总报价

备注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便携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总价:

分项报价:

报价应包含人工、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备注:附表列明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质保期等相关信息。

  九、评审规则及中标候选人确定规则

  1.本项目实行异常低分审查。对于供应商技术或商务得分低于采购文件技术或商务总分值30%的,评审委员会重点开展串通投标审查,并按规定处理,评审报告记录相关审查结果、理由及处理结果,存入项目档案。

  2.中标候选人确定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比选方式,结合供应商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资质实力、售后服务方案、履约能力等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20%以上(含20%)的,本项目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上述报价差异情况进行重点复核,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复核意见。

  (3)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时,若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故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5.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十一、递交文件内容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为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项目报价表(报价应包含人工、税金等)。

  (三)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应当包括质保期、产品品牌、型号、配置、技术参数等信息且翔实可执行。

  (四)设备的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提供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七)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备注:上述文件应提供纸质文件1份及PDF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须以投标人名称命名,存储至U盘后随投标资料一并递交,且该U盘不予退还,如不提供视同投标无效)。

  十二、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做好密封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6:00前递交至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812房,联系人:唐小姐,电话:020-84181396-2688。

  3.设备参数咨询电话:020-84187600-2609。

  

便携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附件1:评分细则.doc

便携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附件2:合同范本.doc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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