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耳鼻喉科、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耳鼻喉科、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以院内综合评审比选的方式开展,公开择优选定1名供应商,现发布其公告信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耳鼻喉科、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424800元,包含3套设备,其中耳鼻喉科手术动力系统最高限价298000元,牙科微动力系统最高限价49800元,超声骨刀最高限价77000元。
三、项目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耳鼻喉科及口腔科临床诊疗能力,满足荣军、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中耳鼻咽喉疾病、口腔疾病患者的诊疗需求,现拟采购耳鼻喉科手术动力系统、牙科微动力系统及超声骨刀各1套。
耳鼻喉科手术动力系统主要用于鼻科、耳科及鼻颅底手术中对骨组织和软组织的切除、刨削、磨削等操作处理;牙科微动力系统主要用于种植牙、微创拔牙、修复备牙等各类口腔手术;超声骨刀利用超声频率的微振动实现精准骨切割,适用于口腔种植、颌面外科、牙周手术及拔牙等场景。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次采购共包含以下3套设备,各采购1套:
1.耳鼻喉科手术动力系统1套;
2.牙科微动力系统1套;
3.超声骨刀1套。
(二)耳鼻喉科手术动力系统参数要求
1.适用于外科手术中对人体骨组织或软组织的切除、刨削、磨削等操作处理(提供注册证)。
2.综合主机
2.1主机屏幕≥8英寸,高清全彩色液晶触摸屏,支持触摸操作。屏幕应具有手柄型号识别与显示、转速显示、手柄运行方向显示、泵流量显示及调节等功能。
▲2.2主机驱动多手柄接口,可同时连接分体式刨削手柄、一体式鼻刨刀具和高速磨钻手柄,主机自动识别手柄类型。
2.3磨钻功能转速最高70000r/min,刨削功能转速最高6000r/min。
2.4脚踏、手柄连接具备故障识别功能。
2.5蠕动泵流量范围:0-70mL/min。
3.刨削手柄
▲3.1刨削手柄整体小巧轻便,采用握笔式设计,减少术者手部疲劳,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
▲3.2刨削手柄具备防堵塞设计,吸引通道畅通,便于清洁。
▲3.3刨削手柄驱动分体式往复旋转刀头时,终端输出参数至少为:500-6000r/min。
3.4输出扭矩≥14mNm,过载报警扭矩≥22.4mNm,允差±5%。
3.5手柄同电缆均可用高温高压的方式消毒。
3.6能与多种刀头及钻头刀具连接,可以完成鼻部、咽部、喉部及颅底的各种手术。
3.7手柄具有过负载保护功能。
4.磨钻手柄
▲4.1磨钻手柄重量≤75g,轻巧执笔式设计,降低术者手部疲劳,符合人体工程学。
4.2磨钻手柄内部微电机最大输出功率≥100W。
▲4.3磨钻手柄连接磨钻头运行输出转速20000~80000r/min,允差±15%。
▲4.4磨钻手柄具备有效的降温设计,确保在最高转速下连续工作时手柄温度可控。
4.5磨钻手柄与磨钻头支持直连,保证手术视野广阔。
5.刨刀
5.1刨刀有全规格刀具可选,可高温高压消毒。
▲5.2刨刀具有防堵塞功能。
5.3刨刀与刨削手柄连接后能可靠锁止,插入及拆卸方便自如。
6.磨钻
6.1所有磨钻头均可灵活选配,涵盖可重复使用型及一次性使用型。
▲6.2磨钻头采用冷却设计,具有内部冲水冷却通道,有效控制头端工作温度。
▲6.3磨钻头自带外护鞘,工作时外钻杆不旋转,仅磨钻头头端旋转,对周边组织及内窥镜镜头有保护作用。
▲6.4磨钻头应提供多种规格选择,钻杆长度覆盖30-130mm,头端直径覆盖0.6-6.0mm,多种材质,满足耳内镜手术、耳显微手术、内耳手术、鼻颅底手术等不同临床需求。
6.5耳鼻喉用磨钻头钻杆主体长度有多种可选:30、50、60、80、100、130mm,满足不同手术需求。
6.6耳内镜手术钻:磨钻头头端直径0.6、1.0、1.5、2.0、2.5、3.0mm可选;钻杆长度≥80mm;钻杆直径2.4、3.5mm。
6.7耳显微手术钻:磨钻头头端直径0.6、1.0、1.5、2.0、3.0、4.0、5.0、6.0mm可选;钻杆长度30、50、60mm;钻杆直径2.4、3.5、4.5mm。
6.8内耳手术钻:磨钻头头端直径0.6、1.0、1.5、2.0mm可选;钻杆长度:100mm;钻杆直径:2.4mm。
6.9鼻颅底手术钻:磨钻头头端直径2.0、3.0、4.0、5.0mm可选;钻杆长度:130mm;钻杆直径:4.5mm。
(三)单套配置清单
(四)牙科微动力系统参数要求
1.适用于为牙科手机提供驱动力,供牙科手术使用(提供注册证)。
▲2.操作系统:全中文显示,具备种植、微创拔牙、电动高速、电动低速等工作模式,并带下级操作菜单,下级菜单数量≥15个。
3.手机配置:数量≥4,至少包含40:1种植手机、1:4.2外水反角手机、1:5迷你头手机、1:1电动弯机各1支。
▲4.临床应用:具备种植牙、修复、去龋、拔牙等功能,扭力、转速可调。
5.马达及马达管线:马达尺寸直径≤20mm×70mm,允差3mm,马达管线长度≥2.8米(适合手术室使用),可便捷拆装,支持高温消毒。
6.马达参数:空载最低转速≤100转/分钟,最高转速≥40000转/分钟,转速范围覆盖低速种植到高速备牙需求。
7.马达类型:直流无刷电机,含内喷水装置、高光LED灯,照度>40000lx。
8.工作水量:水量多档可调,档位数≥10,步进10%。
9.操作控制:配备无级变速脚踏控制及切换子菜单程序,支持触屏控制。
(五)单套配置清单
(六)超声骨刀参数要求
1.适用于口腔外科的切骨术和骨整形术(提供注册证)。
2.最大输入功率:≥170VA。
3.工作尖尖端主振幅:20-200μm。
4.工作尖尖端横向振幅:<5μm。
5.工作尖振动频率:24.0kHz-36.0kHz,允差±3%。
6.蠕动泵流量:30-110mL/min。
▲7.导出的输出声功率:200-490mW,允差±3%。
8.主声输出面积:<10mm²。
9.次级横振声输出面积:<20mm²。
10.主机重量:≤3kg,简便易携。
▲11.具备多功能脚踏,可灵活控制模式、功率和水量,脚踏防水等级:IPX8。
12.供水泵管、手柄支持重复高温高压消毒灭菌。
▲13.设备输出功率、输出水量多档位可选,档位数≥10档(提供证明材料)。
14.设备可匹配多种型号的工作尖,支持开展不同类型的口腔手术。
15.根管预备机:6:1减速比弯机头,360°可旋转,使治疗更方便,口内视野更开阔;扭矩和速度范围宽,转速为100--1200rpm,扭矩0.4--5.0Ncm。
16.根管测量仪:基于多频独立网络测量技术,自动校准保证了测量的准确度;配有4.5英寸lcd彩色液晶屏,图像清晰,多种颜色清晰指示锉针在根管中的轨迹。
(七)单套配置清单:
备注:▲为重要技术参数,并作为评分选项进行单独评分。
四、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等货物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售后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售后质保期和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售后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无偿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4.若中标人在到场后48小时内仍无法修复故障,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情况,支持24小时内无偿提供与故障设备同品牌、同型号或主要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设备的备用机供采购人临时使用,直至原设备修复为止。备用机送达前的延误及备用机使用期间的物流、调试等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中标人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采购人于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后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对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响应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售后服务期。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6.如设备属于国家强制计量或检定的设备,则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国家计量或检定机关所出具的合格证书,采购人可协助中标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但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培训要求
1.中标人须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及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人所在地提供不少于3次(含)的现场专业培训。培训可与安装、调试工作交叉进行,但不得以安装调试为由压缩培训时长或降低培训质量。
2.培训内容须涵盖设备的日常操作流程、参数设置、常规保养维护、故障预警与排查、紧急停机处理等,确保采购人操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设备使用规范。
3.中标人须确保采购人指定操作人员经培训后达到独立、熟练操作设备的水平。若指定操作人员经培训后仍无法独立、熟练操作设备,采购人有权增加培训次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须在首次培训前,向采购人提供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纸质版操作手册及保养指南,以便存档和内部转训。
5.培训方案实施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含讲师差旅、资料制作、考核耗材等)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八、报价表
备注:附表列明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质保期等相关信息。
九、评审规则及中标候选人确定规则
1.本项目实行异常低分审查。对于供应商技术或商务得分低于采购文件技术或商务总分值30%的,评审委员会重点开展串通投标审查,并按规定处理,评审报告记录相关审查结果、理由及处理结果,存入项目档案。
2.中标候选人确定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比选方式,结合供应商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资质实力、售后服务方案、履约能力等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20%以上(含20%)的,本项目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上述报价差异情况进行重点复核,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复核意见。
(3)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时,若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故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5.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无效,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十一、递交文件内容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为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项目报价表(报价应包含人工、税金等)。
(三)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应当包括质保期、产品品牌、型号、配置、技术参数等信息且翔实可执行。
(四)设备的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提供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七)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备注:上述文件应提供纸质文件1份及PDF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须以投标人名称命名,存储至U盘后随投标资料一并递交,且该U盘不予退还,如不提供视同投标无效)。
十二、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做好密封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6:00前递交至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812房,联系人:唐小姐,电话:020-84187600-2688(招采办)。
3.设备参数、现场踏勘及其他需求相关事项咨询电话:020-84187600-2609(医务部)。
附件:
耳鼻喉科、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院内比选采购附件1评分细则.doc
耳鼻喉科、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院内比选采购附件2合同范本.doc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