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医保福利升级
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医保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署,广州市医保局、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携手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特别推出医保优待新政策!
即日起,已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可在原有普通门诊选点基础上,自愿增加选定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为第二个普通门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这意味着,您可以多一个定点门诊享受更加便捷、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适用范围】
已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
【可选医院】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门诊楼(1号楼)1楼优待对象服务台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
联系电话:84190722、18929569804(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流程】
(一)携带证件:前往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门诊楼优待对象服务台,准备好您的优待证、身份证及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二)审核确认:医院工作人员将核实您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状态及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身份(持有优待证)。
(三)成功选点:确认无误后,即刻为您办理优抚对象门诊选点手续。
(四)享受待遇:选点成功后,您在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就诊时,即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