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精神,护佑功臣健康——我院神经康复科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优待各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医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待办法》(以下简称优待办法)。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是优抚医院的主责主业,更是使命所在。
我院神经康复科坚决贯彻执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做到大力宣传、广泛联络,按标准为每一位退役军人患者提供优先优待。为此,科室专门设置了优抚病房,精心设计装饰,安排退役军人入住,让优抚对象能够得到精心的医护照顾。
楼某,97岁,原是第四野战军“塔山英雄团”的一位排长,曾在衡宝战役中出生入死、浴血奋战,立下赫赫战功。当年英勇无畏的战斗英雄,如今近百岁高龄,身患多种基础疾病,行走不利,卧床不起。在我院神经康复科住院治疗期间,科室根据其身体状况和疾病特点制定治疗方案,积极改善心肺功能,安排技术过硬的康复治疗师为其开展多种治疗项目,加强护理措施,获得了良好的治疗和康复效果,有效的减轻了患者疾病程度,稳定了基础疾病,获得了患者和家属的一致好评。
林某原是中山大学法学高才生,青年时恰逢抗美援朝,一腔热血赴沙场,毅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为抗美援朝作战、建设人民空军贡献青春和力量。90岁高龄的他因帕金森患者,多次反复住院治疗,体温一直处于波动状态,出院不久后病情反复,但因原治疗医院床位紧张无法入院,家属心急如焚。神经康复科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即时安排其入院治疗,迅速组织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对其疾病进行有效的针对性治疗,并根据其帕金森病导致的吞咽功能障碍、神经肌肉功能障碍开展专科性康复治疗,以及营养支持等综合治疗措施。经过医护人员的努力,目前他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机体功能状态得到改善,健康的笑容又回到了这位国家功臣的脸上。
近年来神经康复科累计为90余人次退役军人提供住院服务,其中参战立功的有21人次。科室始终传承荣军医院红色精神,不断强化服务意识,集中力量切实做好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退役军人医疗优待政策,把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