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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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 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合作企业调研公告

日期:2022.08.11   浏览:-

 

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做好中药代煎煮的追溯工作,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我院拟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为使此项服务顺利开展,我院拟在广州市内对该项目进行调研,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合作企业调研

二、项目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为医院提供中药饮片调剂配送和代煎配送的能力,保证按量按时配送,并对药品质量和配送服务负责。

2、具备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包括业务办理系统、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物流查询系统和后勤客服服务系统等,并负责解决专线对接我院信息系统。

3、代煎费不超过《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4、允许医院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员抽查中药饮片煎药的质量。

5、配送时效须达到以下规定:

1)广州市市区送医院:11:00前处方,当天18:00前送达;11:00后处方,次日12:00前送达。

2)广州市市区送个人:11:00前处方,当天22:00前送达;11:00后处方,次日22:00前送达。

3)广东省内广州市外送个人:次日22:00前送达。

三、合作企业资格: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准入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的合法经营单位,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调研。

3、若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是合法的中药饮片供应企业,并在广东省内具有同一法人代表的中药饮片生产厂和广州市内有符合要求的代配和代煎中心,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以及毒性中药饮片、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明等相关文件。

4、申请人须具有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与人员条件。调剂中药所使用的场地、设备、环境卫生和调剂人员资质等应符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提供场地、设备、设施照片)。
    5、申请人须具有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与人员条件。代煎中药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应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要求。(提供场地、设备、设施照片)。

以上报名资料的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诚邀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报名,并于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提交资料清单见附件。

 附件:提交资料清单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84181396206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14号门诊五楼药剂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