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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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省直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3.03.01   浏览:-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卫生部的部署及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今年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简称行评)工作,并组织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厅系统进行行评回头查。为确保省直医疗系统行评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依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粤纠办明电〔20112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医疗卫生系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紧密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纠正医疗卫生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疗队伍形象,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广东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长:秦通海(省纪委常委、省政府纠风办主任、省监察厅副厅长)

副组长:陈韩晓(省直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省行评督导组副组长)

        周世明(省纪委纠风室主任、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钟利娟(派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

  员:梁  晖(省直纪工委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

        闫宝璋(省纪委纠风室副主任)

        王爱群(省直纪工委副书记、省行评督导办主任)

        李慧雄(省直纪工委检查二室主任)

        许振嘉(派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陈夫尧(派驻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组组长)

        王来渝(派驻省卫生厅监察室主任)

        梁庆寅(中山大学纪委书记)

          勤(暨南大学纪委书记)              

        孙晓生(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书记)

        陈志中(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

        黄紫华(广东药学院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的职责:筹划部署省直单位的行评工作;决策行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建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团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对被评议单位行评工作实施检查指导。

(二)成立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直行评办)。

     任:王爱群(兼)

常务副主任:唐  策(省直纪工委检查二室副主任、省行评督导办副主任)

副 主 任:赖金泉(派驻省卫生厅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员:吴育莲(派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吴克真(派驻省科学技术厅监察室主任)

         王录德(中山大学监察处处长)

         李兴昌(暨南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方玉洁(广州中医药大学监察处处长)

            冬(南方医科大学监察处处长)

          巫宏星(广东药学院监察处处长)

    省直行评办的职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省直行评团、被评议单位开展行评工作;负责行评工作的日常事务;完成省直行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直行评办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选派,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金安大厦副楼8楼)。分为两个科:

    1.综合内勤科:卢山俏、梁  慧、李虞明、何  珊。

    2.组织计划科:赵  璟、丘  成、贾宇静、明艳芬 。

(三)成立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团(简称省直行评团)。

省直行评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特邀监察员、普通群众、新闻单位、行业组织和医疗卫生系统等代表组成,计划聘任65人,下设4个分团(卫生厅直属医疗单位、部属院校附属医院、省属院校附属医院、行业管理的医院)。

省直行评团的职责:在省直行评办的组织协调下,依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多种方法,了解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汇总分析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向被评议单位如实反馈,督促落实整改;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研究确定满意度,并向被评议单位和社会通报评议结果。

三、评议单位

   (一)省()属驻穗医疗机构。

    1.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单位: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口腔医院;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省第二中医院;省泗安医院(东莞)。

    2.部属院校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光华口腔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省属院校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4.行业管理的医院:广东江南医院;省荣军康复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疗养院;民航广州医院;广东燕岭医院;广州新海医院;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省第二工人医院;省电力一局医院;11省水电二局医院。

(二)回头查单位。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省科学技术厅。

行评回头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另行发文。

四、评议内容

    (一)领导班子抓行风建设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

    (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宗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情况;

    (三)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及行政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情况;

    (四)医院内部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五)为方便群众就医所采取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情况;

(六)行业作风建设方面的其他有关情况。

    五、方法步骤

4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被评议单位和省直行评团(办)的各项工作穿插进行,省直行评领导小组将在每个阶段组织抽查,确保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直行评办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第一阶段(4月至5月):筹划部署,宣传发动。

    各被评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主要做好六项工作:

(一)完善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行评领导小组和由分管领导牵头的行评办公室,并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

    (二)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行评工作联络员。

(三)制定方案。根据有关要求和本《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四)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文件,明确责任;层层宣传发动,确保干部职工熟悉行评工作的相关要求。

(五)建立渠道。设立、公布行评热线、投诉电话、邮箱,并开通网络行评专栏。

(六)广泛宣传。利用主要媒体和网络,介绍本单位行风建设情况,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第二阶段(6月至9月):查找问题,落实整改。

三好一满意为目标,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边改边建、评建结合,务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各被评议单位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1.全面收集意见。采取多种途径收集社会、患者对医疗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梳理分类,报省直行评团(办)。

2.研究测评内容。协助省直行评团(办),研究制订《政风行风评议测评表》,确保科学评议。

3.积极配合工作。协助省直行评团(办)组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个别谈话、情况汇报、反馈意见等工作。

4.制定整改方案。综合行评团(办)反馈的意见和自身查找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并将方案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5.大力组织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认真做好反馈解释,并向省直行评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凡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组织评议。

(二)省直行评团(办)掌握、了解情况的主要方法。

1.明查暗访。对门诊就诊人员、住院人员(含曾经住院人员)进行访问、座谈、谈话和发放调查问卷。同时,积极配合省纪委纠风室开展暗访调查活动。

2.网上调查。利用省直政风行风网(WWW.HFJS.GD.GOV.CN)和被评议单位的网站,开展网上调查(请各单位网站建立链接)。

3.社会调查。向社会公布行评办公电话,给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委托或协同专业民调机构,广泛开展民意调查,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系统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4.综合分析。省直行评团成员将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写出书面材料交所在分团,分团汇总后,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主要问题的调查报告》,报省直行评团研究并呈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被评议单位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组织评议,总结通报。

被评议单位积极协同省直行评团(办),主要做好八项工作:

(一)查阅相关资料。按照《政风行风评议测评表》的内容,查阅被评议单位有关资料(集中放置备查)。

(二)组织问卷测评。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三)汇总相关情况。对各种调查数据分类进行统计,按相应权重计算调查结果。

(四)听取工作汇报。省直行评团成员到被评议单位,听取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本年度行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面对面评议。省直行评团成员根据掌握的情况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进行面对面提问,由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或指定人员现场回答,广泛交流意见。

(六)背靠背评分。省直行评团或分团全体成员根据《政风行风评议测评表》的内容和掌握的情况,分别对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七)确定评议结果。综合评议实行百分制,由六部分组成:《测评表》得分占45%;社会调查情况占10%专项调查(患者)情况占20%;网上调查情况占5%;卫生厅掌握的有关情况占10%省直行评领导小组掌握的有关情况占10%。所得分数,由省直行评团集中进行综合评定,报省直行评领导小组审核,最终以满意度确定评议结果,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

(八)认真总结通报。

1.及时通报评议情况。省直行评团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关于2011年省直单位政风行风评议结果的通报》,报经省直行评领导小组同意后,召开总结通报大会,通报评议情况及评议结果,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合理运用评议结果。将评议结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对综合评议成绩优秀的,予以表彰;评定为基本满意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并列为第二年回头查的重点;评定为不满意的,第二年重新组织评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密切合作,高效畅通的行评工作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主要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宣传报道本单位行评工作;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行风建设目标;积极创建三好一满意活动,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

(二)坚持求真务实,深入查摆问题。坚持真查、真摆,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收集系统内部、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和影响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不正之风找准、找全、找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清查实,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突出工作重点,注重评建结合。要把行评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与纪律教育月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建立和完善制度贯穿行评的全过程;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起靠制度管人、管权、管财,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四)严守评议纪律,坚持科学评议。严格遵守评议原则和纪律,做到科学评议、民主评议、依法评议;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有关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行评工作之机谋取私利。被评议单位有权对行评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不当做法进行举报和反映,并对省直行评团成员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行评工作结束后,被评议单位要对省直行评团的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行评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