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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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待对象
具有中国户籍的下列人员:
1.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配偶、父母或抚养人、子女);
2.退役军人及其家属(配偶、父母或抚养人、子女);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或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优待项目
(一)门诊、住院医疗费减免项目: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后,自付部分可享受以下减免。对于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助的优抚对象,则在享受上述政策和补助后,再享受以下减免。
1.门诊诊查费指通常所说挂号费;医疗费包括诊查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
2.门诊医疗费减免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2000元;住院医疗费减免每人单次最高限额3000元,全年累计最高限额10000元。
(二)健康体检费减免:选择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体检可按以下比例享受以下体检费减免。
注:以上体检费减免每人每年享受1次。
【温馨提醒】
详情请咨询医院优待对象服务台,或拨打联系电话。让我们携手共创更加健康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