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院内家属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院内家属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项目以院内综合评审比选的方式开展,现发布其公告信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院内家属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项目
二、项目限价
项目最低限价4800元
三、项目需求
对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荣校大院内现有电动车充电柜区域升级改造,建设安全、稳定、智能充电站,规范用电、完善设施、消除电池入户、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保障家属区消防安全,满足居民便捷充电需求。现开展院内家属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项目,具体需求如下:
(一)建设需求
1.充电规模:满足至少24台电动车同时安全稳定充电,安装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智能充电桩。
2.棚体与防火:采用阻燃及以上级别防火膜布材料搭建6米双开结构防晒膜布棚与阻火隔离板。
3.消防设施:配备足量水基型灭火器或吊式灭火器,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安防监控:安装24小时监控录像设备,实现区域全覆盖。
5.配套设施:完善防雨、漏电保护、消防器材等设施,保障使用安全。
(二)日常管理与安全运维要求
1.日常巡查:充电桩区域为重点防火部位,由采购人保安员负责日常巡查,每2小时巡查一次,发现异常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中标人处理。
2.维修响应: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报修服务,接到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严重故障24小时内修复(超时提供备用设备),一般故障48小时内修复。
3.定期维保:中标人应每月至少对充电桩进行一次巡检、每半年全面保养一次,并出具报告。
4.安全责任:因中标人设备质量或维护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供电、电表电线申报、运维、管理及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充电桩建设及运维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施工要求
1.施工期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采取围挡及防护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2.项目完工后,集中清理施工及建筑废料并合规处置,全面清扫冲洗场地,恢复整洁。
3.施工时间:15个工作日。
(四)结算方式与服务期限
1.结算方式:中标人自行申报电表,并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2.合作期限5年,采用一次性支付场地费方式,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支付场地费后建设,建成后中标人负责运营、维护、管理及相关安全责任。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中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及综合能源管理四大体系认证证书。
四、报价表
备注:可附表列明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质保期等相关信息。
五、递交文件内容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为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项目报价表(报价应包含人工、税金等)。
(三)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应当包括实施计划、细则、操作安排等信息且翔实可执行。
(四)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等响应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七)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备注:上述文件应提供纸质文件1份及PDF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须以投标人名称命名,存储至U盘后随投标资料一并递交,且该U盘不予退还,如不提供视同投标无效)。
六、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的文件资料需做好密封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6:00前递交至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812房,联系人:唐小姐,电话:020-84181396-2688。
3.项目详情咨询电话:020-84187600-6225。
附件:1.评分细则.docx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