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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6-2029年度便民售械服务设施投放运营服务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日期:2026-08-03 来源:本网 阅读量:-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6-2029年度便民售械服务设施投放运营服务项目以院内综合评审比选的方式开展,现发布其公告信息,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6-2029年度便民售械服务设施投放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限价

  项目服务期3年。我院按中标供应商每月实际营业额收取不低于10%的场地使用费。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主体资格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经营、转包及违法分包。

  2.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零售、卫生用品、母婴用品、自动售货设备运营、无人零售。

  3.生活用品或食品类经营资质

  须提交产品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中标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涉及食品)或相关经营资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须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如增设冷藏(冻)柜,须一并提交温控管理方案(含设备型号、温度监测及应急措施)。

  4.护理用品经营资质

  (1)销售民用纸尿裤、民用护理垫、普通拉拉裤等,营业执照须具有“日用百货”或“卫生用品”销售范围。

  (2)销售Ⅰ类医用护理垫的,须完成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备案并提供备案凭证。

  (3)销售Ⅱ类医用护理垫或二类医用失禁尿裤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项目需求

  ▲1.合作模式

  医院提供场地,中标供应商承担设备投放、安装、运营、水电、维护、补货、售后等全部成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产品及价格管理

  (1)产品上架或调价必须经医院审核备案,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医院审批后方可执行。

  (2)上架产品及价格审批流程

  中标供应商须向医院护理部提交《新增产品上架申请单》(详见附件1)或《产品调价申请单》(详见附件2)。护理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经最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上架或调价。中标供应商须随申请单一并提交所售产品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3.服务要求

  ▲(1)设立驻场服务人员1名,定期开展设备清洁、消毒、巡检维护,保障设备24小时稳定运行。

  ▲(2)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15分钟内响应报修,故障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抵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修复。

  ▲(3)所售商品为全新正品、资质齐全,严禁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及医院禁售商品,建立临期预警与规范退换货机制。

  (4)设备禁止投放违规广告及不适用院文化氛围的广告,净化运营界面。

  (5)提供多种便捷支付方式,于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标准与24小时售后热线。

  ▲(6)向医院开放运营服务系统(含服务收费系统)帐号权限,收费信息向终端客户开放。

  (7)不得强行向患者推荐及提供服务,遵循使用者自愿购买原则。

  ▲(8)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安全(防火、防电、卫生、防毒等)和合法,必要时须更换安全设备;由于产品质量或违规经营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9)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报价,报价为固定价且是唯一价。

  4.设备要求

  (1)产品必须是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须提供拟投放给采购人使用的售械机的图片、品牌、型号等信息。

  (2)售械机外接电源规避触电安全隐患。

  (3)投放售械机预估6台,场地分布:门急诊、2号楼、住院楼共5台(产品种类及价格须院方审核),营养科1台(由营养科进行产品调配及管理),投放的设备数量及投放位置以院方最终确定为准,并按医院发展情况动态调整,中标供应商应完全配合。

  5.场地使用费、电费、履约保证金

  ▲(1)场地使用费结算:采购人按中标供应商每月实际营业额提取不低于10%的场地使用费,每月5日前中标供应商提供销售数据及后台明细,采购人核对无误后,双方10个工作日内对公结算。

  ▲(2)电费:中标供应商承担,按月定额缴纳:功率(千瓦)×24小时×实际天数×1元。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况,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4)数据透明:采购人有权随时查看、导出、审计销售数据,严禁数据造假。

  6.产品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现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方式。

  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内容

  报价说明

  场地使用费率

  备注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6-2029年度便民售械服务设施投放运营服务项目

  中标供应商按月营业额不低于10%向医院缴纳场地使用费。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报价。


  报价应包含人工、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备注:附表列明所提供产品的图片、品牌、型号等相关信息。

  六、递交文件内容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项目报价表(报价应包含人工、税金等)。

  (三)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应当包括实施计划、细则、操作安排等信息且翔实可执行。

  (四)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等响应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七)投标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上述文件应提供纸质文件1份及PDF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须以投标人名称命名,存储至U盘后随投标资料一并递交,且该U盘不予退还,如不提供视同投标无效)。

  七、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的文件资料须做好密封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6:00前递交至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812房,联系人:唐小姐,电话:020-84181396-2688。

  3.项目详情咨询电话:020-84187600-2605。

附件1.新增产品上架申请单.xls

附件2.产品调价申请单.xls

附件3.投标清单目录.xls

附件4:评分细则.doc

附件5:合同书.doc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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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

急诊:020-84190722

院办:020-8446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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