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解读系列短视频之残疾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险待遇
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解读系列短视频之残疾退役军人其他医疗保障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医保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署,广州市医保局、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携手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特别推出医保优待新政策!
以下人员在我院门诊、住院诊疗、健康体检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优待。
(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友情链接: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
急诊:020-84190722
院办:020-84466730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1053号
主体备案号:粤ICP备2023092870号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2023092870号
服务号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