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报送说明
按照《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四条 申请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及时审查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
没有工作单位的或者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评定残疾等级的,可以直接向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我院只接收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的残疾等级评定申请资料,请勿个人寄送资料。
责任部门:医务部 电话:020-84467683
联系人:罗医生 电话:020-84187600